通航地方立法“零”的突破《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正式出台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孙昊牧、通讯员于佳乐 报道:7月28号下午,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湖南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再增一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个通用航空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湖南引领全国通航,实现通用航空地方政府立法“零”的突破。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
《条例》共有八章四十八条,主要规定了湖南省内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低空空域划设与使用、飞行服务、安全监管、产业培育等内容,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湖南全域低空改革成果,为湖南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同时,也为湖南低空改革成果的巩固、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湖南长沙飞行服务站
《条例》的出台过程中,湖南省通航发展公司深度参与了该《条例》的编撰工作,多次给予了意见和建议。其中《条例》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低空空域的分类和使用规则,明确了飞行服务站的职责、功能及飞行计划申报的流程,确立了长沙飞行服务站的法定地位。如第十七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低空空域规划,按照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等类别划设空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低空空域划设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低空空域动态调整信息由省通用航空服务机构公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省通用航空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省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建设飞行服务站。飞行服务站应当与军航空管部门、民航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救援等部门的平台系统对接,为服务范围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提供飞行计划申报、飞行情报、告警以及协助救援等服务。飞行服务站应当二十四小时向社会提供服务。”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飞行活动仅涉及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的,飞行服务站受理后只需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备”。这将极大提高湖南通航飞行用户的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工农业作业等通航飞行真正“飞起来”“热起来”。
与此同时,《条例》还将多项产业支持政策写入立法,涵盖通用机场建设、科技创新、新业态培育、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要求政府加大对通用航空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建设通用航空小镇和通用航空消费等一系列有利于通航产业发展的条款,这些将极大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逐步引导通航产业向湖南省集聚,对全国的通航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