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执照飞全球 无障碍通行不再遥远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潘瑾瑜 报道:2022年10月28日,民航局印发《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国民航驾驶员电子执照应用全过程规范管理,明确防伪验证技术规范和实施程序,衔接国际民航组织相关标准,确保电子执照的国际运行适用性。从2016年9月我国在全球率先启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到2022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第178次修订通过、生效适用,再到此次《规定》的印发,民航驾驶员电子执照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实现了国内民航驾驶员全覆盖,其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也不断提升,“一照通行全球”的美好愿景已不再遥远。

新规

衔接国际标准

只需要下载安装一个名叫“云执照”的App,就可以随时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查看个人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的电子版本,并办理执照申请与检查、签注申请、考试报名与成绩查询、通航气象服务、飞行经历记录等多项航空器驾驶员资质行政管理与信息查询事项,这便是电子执照推广应用为我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带来的便利。

根据《规定》,电子执照(Electronic Person?nel License,EPL)是指由民航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航空器驾驶员注册和签注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执照应用程序(App)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执照的注册范围已经覆盖了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共计约19.7万人,其中有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约7.6万人、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约12.1万人。

自2016年起,在国内电子执照推广应用的同时,为了推动电子执照国际互通互认,便利飞行员国际飞行,中国民用航空局向国际民航组织A39届大会提交了EPL工作文件,推动成立国际民航组织电子执照工作组,并积极配合研究撰写《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相关修订及EPL实施指导材料,验证EPL全球实施涉及的关键技术。此外,中国民用航空局还通过多种形式全平台、全方位地面向各国推广EPL概念并分享实施经验,持续在国际舞台上推动电子执照的应用与互通互认。在我国主导下,2022年3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第178次修订经国际民航组织审议通过。此次修订新增了专门章节,对电子执照全球适用的基本原则、关键条款和技术框架予以明确。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通用飞行标准处处长曾鸣介绍,目前,《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中关于电子执照的修订自2022年11月3日起生效适用。而《规定》的印发,正是为了将相关条款转化落实到我国法规体系中,确保我国关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的相关规定符合国际标准。同时,《规定》进一步系统梳理了自电子执照启用以来关于其各项功能的具体规定,便于电子执照的持有者与监管方按章办事。

落实

明确统一规范

此次印发的《规定》包含九个部分与两个附件,对于《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定依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的相关定义、一般规定、技术规范及执照的颁发、持续监察等事项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在附件中提供了国际民航组织EPL信息标准格式与电子飞行经历记录本填写规范。其中,国际民航组织EPL信息标准格式方面,《规定》主要对防伪技术规范和验证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EPL技术改造和持续优化奠定了制度基础;电子飞行经历记录本填写规范方面,《规定》对各类飞行经历时间的定义和填写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提升了飞行经历自动校对的准确性,大幅缩短了执照和等级的审批时间。

与纸质版执照相比,电子执照的优势在于数据集成、功能复合,而且能够跨越空间限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持有者和监管方实现双赢。以申请审批为例,电子执照能够实现申请和审批全流程电子化,从局方系统内部直接抓取全部申请材料,既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也确保了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对持有者而言,执照不再有损毁和丢失的风险,功能也更加完善,办理执照、考试申请等大量操作都能在移动终端便捷完成,做到‘一次都不用跑’,大量理论考试资源也能随时查阅。对监管方而言,执照签发和更新成本大幅降低,管理流程简化,管理效率提高,人员资质数据的收集分析更加便利,政策和标准也能通过App更好地落实。”曾鸣表示。

而《规定》的印发则进一步为电子执照的应用管理提供明确的统一标准。对监管方而言,《规定》明确了电子执照的格式规范、防伪规范、安全规范等多项技术标准和电子执照管理各关键节点的主体责任,确保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相符合。对持有者而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操作规范,提升了飞行经历自动校对的准确性。

曾鸣表示,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电子执照的持有者要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填写电子执照,以免执照或者等级申请被退回;各运营人要进一步完善飞行人员资质管理体系,协助持有者跟踪维护执照的有效性;而监管方将依据《规定》对技术支持提供方加强督导,保证电子执照的系统稳定和网络安全,确保持有者在世界各地飞行时都能获得稳定便捷的电子执照服务。

未来

“一照通行全球”

下一步,电子执照在功能上还将有哪些优化升级?民航局信息中心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处高级工程师、“云执照”项目负责人刘建介绍,民航局将持续优化电子执照用户体验,继续完善电子执照的防伪验证机制,升级天气信息和航行情报服务等服务通航的附加功能,优化执照和等级的申请流程和界面设计,提升电子执照的数据收集能力,以支持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

除了功能不断完善,电子执照的国际互通互认工作也将持续推进。目前,电子执照内置“ICAO”功能按钮,点击该按钮,便可以调出以英语显示的、国际民航组织标准格式的执照基本信息,便于在国际和地区飞行时,境外民航当局进行监察。为了更好地衔接国际标准,随着《规定》的印发,我国还将持续开展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符合性改造工作。曾鸣介绍,这主要包括电子执照动态页面、数字签名、时间戳等调整以及对接国际民航组织验证平台等方面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初始部署,正在等待国际民航组织协调EPL签发国开展整体联合验证测试。

根据《规定》,电子执照完成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符合性改造前属于过渡期。在此期间,电子执照与纸质版执照具有同等效力,在国内飞行时可只携带其中一种,而在国际和地区飞行时应携带纸质版执照。目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已经与部分常飞国家和地区民航当局建立了EPL双边认可机制,当遇到境外民航当局实施监察时,驾驶员可以先出示电子执照以获得对方的认可。在过渡期结束后,除临时执照外,民航局将不再颁发纸质版执照。

毫无疑问,国际民航证照电子化、数字化是大势所趋。《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的第178次修订有力推动了民航技术标准国际化与全球航空器驾驶员资质管理的数字化进程。作为智慧民航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国民航电子执照还将继续向世界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曾鸣介绍,目前我国已配合国际民航组织建立了全球EPL验证临时机制,预计自2023年3月起,持有者将实现“一照通行全球”。同时,我国将继续积极推动EPL长期验证机制建设,面向各国输出我国EPL实施的成熟经验,协同各国起草EPL的具体实施指南。

光点

小执照折射民航大发展

近日,民航局印发《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管理规定》,进一步与国际民航组织相关标准相衔接,提高民航驾驶员电子执照规范化、标准化与国际化水平。而随着电子执照国际互通互认工作不断推进,预计到今年3月,电子执照持有者便可以实现“一照通行全球”。在这背后,是中国民航技术水平、治理能力和国际合作的多维度升级。

服务安全稳定,民航技术水平升级。目前,电子执照已嵌入大量线下航空器驾驶员资质行政管理和信息查询功能,并将持续更新完善,优化用户体验。而在至关重要的安全性方面,电子执照系统采用数字签名技术,统一经由合法第三方CA认证,采用高强度的安全方式存储,最终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证据,能确保信息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操作不可否认性。截至2021年底,电子执照已经覆盖了所有中国民航驾驶员,共计约19.7万人,便捷、安全、稳定的电子执照服务来源于中国民航数据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监管服务双赢,民航治理能力升级。电子执照的推广应用,有效规避了纸质版执照丢失、损毁的风险,既为持有者提供了丰富便捷的“云端”服务,办理执照、考试申请等大量操作“一次都不用跑”,也有助于监管方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技术应用的背后是管理思维、管理模式的深层变革,数据化、信息化、智慧化有效促进了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耗时,一份份电子执照正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的有力体现。随着未来电子执照的不断完善与推广应用,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将不断提升。

贡献中国方案,民航国际合作升级。2016年9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首次向国际民航组织A39届大会提交电子人员执照(EPL)工作文件,随后通过参与规则修订、配合材料编写与技术验证、积极面向国际交流分享经验等多种方式,不断推动各国转变依赖纸质版执照的惯性思维,为电子执照的国际互通互认减少障碍。在此过程中,中国民航向世界贡献了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也培养锻炼了一批懂规则、善用规则的高素质国际人才。《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第178次修订的通过,是中国民航深度参与国际民航规则制定的重大突破,也有效拓展了中国民航参与国际民航治理的广度与深度。

未来可期。中国民航将继续完善民航驾驶员电子执照的各项功能,并积极推动电子执照推广应用与互通互认,小执照将继续为中国民航的大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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